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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产品再添5类

文章日期: 本站发布日期:2008年7月9日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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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 岚 通讯员吴 婧)今年6月1日起,我国对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等五项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生产、购进和进口未加贴能效标识和未在产品说明书上说明能效等级的这五项产品。

  据介绍,能效标识是指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用于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以此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我国现行的能效标识为蓝色背景,另用红、橙、黄、绿、黑五种色彩依照电器能效比分为五个等级。其中1级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2级表示比较节电;3级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市场平均水平;4级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5级则是耗能高,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是不允许生产、销售的。

  市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列入能效标识制度管理的产品时,应注意其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是否粘贴有蓝白色的彩色能效标识。若发现相应产品未按规定加贴能效标识,可拨打质监部门“12365”投诉电话进行举报